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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城东镇中心卫生院医院消毒与污水检测招标公告
来源: 点击数:2066次 更新时间:2019-05-09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传染病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据《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WS310.3-2016)、《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WS/T313-2009)、《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368-2012)等相关要求,为切实预防控制医院内感控管理,提高医疗质量,现对外委托检测招标。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需求:详见本次公告附件。

二、项目预算:控制总价2万元以内,超过预算报价无效。

三、报价资格:具备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并能够承担完全民事责任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匹配,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认定资质。具有医院消毒与污水检测相关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四、报价组成:1.身份证复印件,2.资质证书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4.报价明细表5.成功案例6.合同复印件;密封、盖章。(对拟成交人的原件复核)

五、报价送达:请有意者且符合报价资格者,于20190514日上午10:00

    将投标报价材料送达:海安市城东镇中心卫生院 蒋建华处。联系电话:18962786133         

六、开标方式:由海安市城东镇卫生院组织人员适时开标。

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年度付款,按要求每月提供合格检测报告。

   咨询联系:吴防震  18962786220

    附件:城东镇医院消毒与污水检测内容、频次要求

(一)空气、工作人员手和物体表面:

按中心卫生院及以上标准要求检测细菌总数,每月一次,全年合计150份;

(二)消毒液和医疗器械(含内镜):

         按中心卫生院及以上标准要求检测细菌总数,每季一次,全年合计不少于32份;

(三)医院污水检测:

检测指标及频次:  

(1)细菌指标:粪大肠杆菌、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检测频次:粪大肠杆菌每月一次,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每季度一次

        (2)理化指标:必需检测项目: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色数、总余氯;检测频次:每月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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