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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城东镇中心生院厨房用品采购与安装公开竞价采购
来源: 点击数:2164次 更新时间:2020-06-04

海安市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类项目需求

项 目

名 称

海安市城东镇中心生院厨房用品采购与安装

采购单位

海安市城东镇中心卫生院

建议

采购方式

项目

预算总额

5.3万元

项目最高限价

5.3万元

经办人

吴防震

联系

电话

手机

18962786220

说明:该表格中填写的最高限价须与系统中申报采购计划时填写的最高限价一致。默认为预算价。

项目需求说明如下:

一、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仅须填写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法定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厨具生产厂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燃气灶具类和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需提供有效的燃气炉具检验合格报告

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3、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说明:请逐条列明,如没有特殊要求请填“无”。)

二、本项目是否联合体参与

不接受

三、本项目进口产品参与

不接受

四、项目具体需求说明

填写说明: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采购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

1)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

2)报价说明

1、本项目单价固定,实际数量按实结算。报价为含税的采购、安装、运输、包装、调试、检验(测)、售后服务等一切整套包干费用。

2、需提供消毒柜生产卫生许可证;

3、提供质监检测部门出具不锈钢304材质厚度分别为1.0mm、1.2mm、1.5mm的检测报告;燃气灶具的检验报告及燃气灶具的能源效率检测报告和标识;洗涮台、贮藏柜的质量检验报告。

4、厨房设备产品的财产保险必须超过500万元的额度。

5、材料设备进场时要有质保书或出厂合格证,并已进行有关必要的检验或试验;主要材料设备进场后须通知采购人共同验收并经书面确认后方可使用,否则不得进场使用,不得使用伪劣品牌产品。

6、成交人应根据清单确定的标准、等级、规格组织施工,清单描述不清的按设计文件要求,如设计文件不清楚的按相应规范。成交人在开标前要认真了解图纸设计和清单意思,及时发现清单缺陷通知采购人,如成交后在施工过程中因为缺陷问题导致费用增加,由成交人承担,不另加费用。

7、水、电接驳,按发包人指定地点,定量表记、接至施工现场管线(电缆)由成交人自行考虑,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8、成交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与其他承包人的协调沟通,避免出现因其他成交人前道工序没有完成导致拆除返工现象,如发生此类问题因未告知沟通出现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9、成交人在制作、采购、施工前要认真熟悉图纸设计意图,及时发现图纸中的缺陷告知业主工程师并与设计单位确认,如在施工中因为图纸缺陷问题施工单位没有发现导致返工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不另加费用。

10、本工程为包干工程,不额外产生费用。

11、成交人必须严格根据行业规范操作,确保安全无事故,否则一切责任自负。

五、其他要求

1. 签定合同日期:自中标(成交)公告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时签约 。

2.交货期(服务时间):自合同签定之日起7天内完成采购与安装。

3. 交货(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海安市城东镇中心卫生院指定的地点),并承担包装、运输、装卸及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安全、保险等费用。交付时应同时交付产品的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

4. 质保期限(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暂定质保期为两年(没有质保期限的材料设备,质保期为2年,有质保期限的材料设备,质保期按国家规定要求)。质保期计算日自抽检验收合格之日开始。

5. 验收方案:

(1)、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2)、本谈判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

(3)、验收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中标供应商对质量问题负责包退、包换和包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与本合同标的物相关的国家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则以国家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如有不符合的,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

6.售后服务及其他(含安装、调试、培训、维护等)

(1)、供应商提供的必须是从未使用过的全新设备。产品质量符合行业及国家标准,并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2)、在货物运抵交货现场未交货验收之前,供应商应承担全部风险责任。

(3)、确定成交后,需与土建工程配合施工的或应预埋的部分必须实施到位。

(4)、所有厨具必须经过采购方确认样品后,方能进行批量供货,若未经采购方确认,私自进场,采购方有权要求撤场。

进场后,采购方将对厨具进行抽样检测,以确认材质、厚度等要求是否满足相关规范以及招标文件要求。若不符合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检测费用,并整改至符合要求。若拒不整改或者多次整改不能达到要求,造成工期延误的,视为拒不履行合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所有产品进场前均须提供产品合格证书。

(5)、供应商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考虑各种困难因素和赶工措施,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对工期、价格的影响,并在报价中予以体现,以后不得以此为由提出额外增加费用和顺延工期的要求。

6)、成交人要做好自已及其他单位已完成的半成品和成品保护,如发生破坏已完成的半成品和成品此类事件承包人应按1.5倍的成本赔偿相应承包单位;另外成交人进场前要做好所有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不得偷盗其他承包人的材料和物品,一旦发现偷盗行为将按已丢失物品10倍的价格进行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7)本项目工期进度计划必须满足采购方要求的工程进度,每延迟一天则违约金2000元。

六、评标方法和标准

谈判小组在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中间价中标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七、付款时间和条件(请详细写明付款承诺)

货物运至采购方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当年年底付合同价的90%,(质保期二年),经使用二年(二十四个月)后,产品质量有保障、售后服务到位的情况下,余款在质保期满后当年年底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八、售后服务:

1、本工程质保期为两年。所有设备的质量保修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免费保修(如果设备原厂承诺的保修期高于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则按原厂承诺的执行)。

2、设备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时,要求乙方在接到用户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若8小时内无法修复,乙方需提供书面故障报告并告知使用方修复时间。如乙方在接到用户通知后8小时内未实质性响应,可另行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在质保金内扣除。

3、在设备的合理使用年限内由于乙方提供产品的质量或安装问题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乙方在质保期内结合实际运行情况,免费为用户单位提供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

九、采购文件的获取

符合招标条件的投标人如决定参与谈判,投标人开标现场报名

十、谈判文件的递交

谈判文件递交时间:2020061110:00之前送达

谈判开始时间:2020061110:0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海安市城东镇中心卫生院二楼会议室

十一、采购单位名称海安市城东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吴防震       电话:18962786220

 

 

清单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