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城东镇中心卫生院彩超、DR维保招标公告 |
来源: 点击数:2438次 更新时间:2020-12-29 |
为确保本院彩超(飞利浦A-50、HD5、SSI-5000)、两台DR设备的正常运行、降低设备故障概率,经院办公会讨论决定现对其维修、保养进行公开招标。本院在2020年12月19日在院网挂网招标因响应单位不足,现对其再次挂网招标,特邀请符合招标条件的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彩超三台(飞利浦A-50、HD5、SSI-5000)、两台DR设备维护、保养服务的采购 2、服务期:暂定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服务范围:彩超(飞利浦A-50、HD5、SSI-5000合计三台)、两台DR设备整机全保。含所有人工、维保所需各种备件;所更换的零部件必须为合法途径采购的原厂同型号匹配的备件,符合原仪器使用说明书相关配件参数要求。 4、工程师维修响应时间:电话响应1小时,24小时内到达现场,全年365天开机率大于95%; 5、修复时间要求:工程师到达现场后不得超过48小时,每超过一天罚款5000元; 6、预防性维护:每半年一次,全年不得少于二次,并能出具完整的保养报告及质量管理报告; 7、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6.5万元。 8、付款方式:全部费用分二次支付,每半年凭相关维护保养合格报告支付50%费用,并提交所有法律规定相关材料后凭正式发票后予以付款。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法定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 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代理商(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符合招标条件的投标人如决定参与谈判,投标人开标现场报名 四、谈判文件的递交 1)投标供应商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如投标供应商是被授权的分支机构还须另行提供出具授权书的企业法人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或复印件须加盖各自公章。); 2)委托投标授权书(投标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除外);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谈判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月4日10:00之前送达 5)谈判开始时间:2021年1月4日10:00(北京时间) 6)谈判地点:海安市城东镇中心卫生院二楼会议室 五、采购单位名称:海安市城东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吴防震18962786220、缪锋18962786158 |